心療漫步夜與霧(二):「我想做自己」是一個迷思嗎?

從電影《王牌冤家》談關係

在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中,不乏有個案表達「我想做自己」,意思是她在感情或職場上總是努力滿足他人的期待,忽略自己的需求,講白了是討好別人作賤自己。現在,她不想再管別人了,只想追尋自己想過的生活。在個案的思路中,他者變成自我完成的阻礙,想做自己意味著必須切斷跟別人的聯繫。連我自己有時也會陷入一種幻想,獨自去一個無人相識的他鄉過日子,沒有人情的負擔,做自己,多麼輕鬆!

 

    然而,英國的客體關係學派和美國的自體心理學,都很清楚地告訴我們,「我」的意義必須建構在跟重要他者的關係之上。生命之初嬰兒的大腦透過觀察、內化照顧者對他的反應,為他粗略但強烈的生理、知覺、情緒經驗找到語言,這就是一步一步從「別人怎麼看我」來建構「我」的自然過程,也和自尊自信的建立息息相關。即使是在湖濱山巔離群索居的作家,內心難免也存在著讀者的熱切目光。我們可以擺脫身邊的討厭鬼,移居到周遭全是陌生人的地方,可是內心小劇場裡,與父母、阿公阿嬤、手足、老師同學互動的印象必然持續存在,這就是內在客體,而我們無法迴避。

 

    更糟的是,如果我們再也不和別人發展出有意義的關係,沒有新的情感經驗灌注生活,那麼原本內在客體關係的模板根本無法更新。這個舊模板充滿令人挫折、感到羞辱或罪惡的壞關係,反倒一直主宰我們的心智,變成無間地獄了!

 

    我想起電影《王牌冤家》,原本相愛的男女主角後來不只離開對方,還各自跑去消除腦中和對方相關的所有記憶,重新開始生活,這應該算是人類史上最徹底的切斷了!沒想到緣分太強,倆人儘管不知對方是舊識,卻不知不覺再度邂逅、交往。電影告訴我們,即使想換對象,潛意識使我們不由自主重覆過往的力量是多麼強大,但一瞬間也可能浮現相互諒解的契機。

 

    我的結論是,「做自己」當然可以是一個目標,換成精神分析的說法就是,健康的自戀原本就是人的發展需求,但是,以「切斷和他人的關係」做為手段,卻很難成功做自己,常見的反倒是生活變得空洞而虛耗。沒有客體做為映照自身也隨之喪失意義。相對的,堅持留在原本關係之中,或投入一段新的關係,都需要耐性與勇氣;待機運到來之日,有可能出現對的人或者夠好的經驗,推動「我」的蛻變,這個過程也將是分析治療的方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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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 許欣偉 醫師 

 

晴天/向陽身心精神科診所-許欣偉醫師

 

學經歷
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

● 松德院區思想起心理治療中心督導

● 輔仁大學、政治大學兼任講師;教育部部定講師

● 英國塔維斯托克心理治療中心(Tavistock Clinic)研修精神分析

● 倫敦大學精神醫學研究院(Institute of Psychiatry)研習創傷治療

● 英國東倫敦大學精神分析研究績優碩士畢

● 臺灣精神分析學會會員暨學會推薦心理治療師

● 台灣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

● 台大醫院精神部照會精神醫學訓練

● 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